學校體育場館開放仍缺乏法律保障
網友建議向社會免費開放中小學校體育場館專家稱
□ 本報見習記者 孫天驕
□ 本報記者 陳 磊
“積極會同體育總局等部門,做好已建體育場地設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檔升級,進一步盤活現有存量資源,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和社會公共體育場館雙向開放?!苯?,教育部在中國政府網“你的留言,部委有回應”中回復網民稱。
此前,來自北京的網民“憶”留言說,許多中小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完備,但課余時間常年閉門閑置,造成公共資源的極大浪費。
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在國家層面上,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已經有政策依據,但并非法律上的義務,亟須將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納入法律規范,才能依法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這樣既能促進學校體育設施資源充分利用,又能給學校帶來收益。
體育場館課后閑置
網友呼吁對外開放
中國政府網有一個互動欄目“我向總理說句話”,下面是“你的留言,部委有回應”。教育部答網民關于“盡快向社會免費開放中小學校體育場館”的留言,正是新近的一條。
來自北京的網民“憶”認為,隨著城市化的進程,社區居民生活密集,許多地區在整體規劃缺乏體育健身場館,滿足不了居民健身需求,建議盡快向社會免費開放中小學校體育場館,在課余和節假日時間充分利用公共設施,積極響應全民健身的號召,滿足人們基本的健身場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