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當天,該名男子在宿遷站出站時,將身份證在閘機口晃了一下,緊接著跟隨一名女子出站,這一反常舉動引起了執勤的鐵路民警注意。(來源于:中國鐵路)
虛晃、緊跟一通神操作之后“成功”的走出了車站的檢票閘機,“完美”的逃票行動就在視頻監控的眼皮底下實施完成。這看似無懈可擊的動作,卻還是難逃于恢恢法網之下;這看似聰明的舉動,卻因這聰明給自己的人生留下一筆難以抹去的污點。
古語有云:“人無信而不立。”這句話放在古代是人們用以修身立德之根本,放在現在誠信就成為了核準一個人是否具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依據。近些年來在我國鐵路部門的許多火車站內都出現了與報道中的該男子一樣買短乘長無故逃票的旅客。真的是因為鐵路的客票資源不夠充足,還是因為個人自身的誠信出現了問題。這些問題放在逃票者的身上,他們給出的逃票理由會是各種各樣的,但絕不會承認誠信出了問題。其實坐火車就應該要買票就如同買東西需要付錢的道理一樣。可偏偏就有些人為了那點個人的蠅頭小利而干著那薅社會主義羊毛的事情。
這種社會主義的羊毛真的能薅嗎?薅完之后又將要面臨一種怎樣的局面呢?首先換來的就是法律對于這種行為的懲戒。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時,除按規定補票,核收手續費以外,還必須加收應補票價50%,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擾亂火車或車站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以及《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中規定,對無票乘車且拒不補票的行為責任人限制乘坐火車高級別席位,包括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座以上座位,并根據其行為輕重適用限制期限,最高可達180天。這些法律法規對于逃票者的違法行為而言雖然算不上極其嚴苛,但卻能讓這些違法的人在短時間內喪失作為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一些基本權利。
這些逃票行為除了面對法律的制裁之外,他們也會因為這種“薅羊毛”的行為而徹底淪喪自己的人格尊嚴,甚至還會起到扭曲整個家庭成員的社會道德觀念。這不禁會讓人想起在某個城市的地鐵站里祖孫倆人過檢票自動閘機的那一幕情景。孫子的身高超高,但因為小孩的天性頑皮就趁著爺爺刷卡進檢票閘機時,他也隨著爺爺的腳步快速的闖過了閘機,此時爺爺看見孫子的這種行為,立馬要求孫子鉆過閘機卡門重新刷卡進入地鐵站內。這是一位怎樣的家長?這是一個怎樣的家庭?這是一種怎樣的家教?在這個家庭里有著優良的傳統道德觀念的傳承;在這個家庭里存在著優秀的人格魅力的引導和值得尊重的人格尊嚴。
在與逃票行為的巨大反差中,有著許多值得我們去深思的問題,在人格尊嚴與非法牟利之間,短暫的獲利會讓人失去比利益更重要的尊嚴;在道德觀念與非法牟利之間,暫時的收益會讓人失去對于道德是非的評斷尺度;在家庭教育與非法牟利之間,暫時的收益會讓一個家庭對于美好的渴望與一些優良品質的傳承從此付之一炬蕩然無存。在此想奉勸那些逃票者千萬在別做出如此得不償失的貪小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