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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消息,昔日乳業巨頭河南科迪乳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迪乳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張清海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2014萬余元,執行法院為虞城縣人民法院,關聯案件為民間借貸糾紛。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18年1月19日,被告科迪乳業為經營需要向原告李某某借款5000萬元,借款期限一年,月利率2%。按月付息,每月19日為結息日,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若未按約定歸還本金,應按未歸還本金每日20%計算罰息。上述借款由被告科迪食品公司、張清海提供保證擔保,并匯入被告科迪公司提定的銀行賬戶。
借款到期后,科迪乳業沒有按約定償還借款本息,2019年8月16日李某某提起訴訟,虞城縣人民法院判決科迪乳業公司償還借款3000萬元及利息。現科迪乳業欠2000萬元及利息未償還,李某某再次訴訟至法院。
因此,法院審理后判決科迪乳業償還李某某借款2000萬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共計14.68萬元,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科迪乳業將面臨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此前,因2020年財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科迪乳業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2021年的財報仍出現同樣問題,6月22日晚間,科迪乳業被深交所終止上市,6月23日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