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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靜)27日,云南證監局披露兩則行政監管措施:平安證券云南分公司因內控存在問題被暫停新開戶6個月;該公司原負責人涉嫌刑事犯罪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云南證監局提到,平安證券云南分公司存在兩項違規事實:一是未有效執行公司代銷金融產品業務管理等各項內控制度,分公司個別員工私自銷售非平安證券自主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產品。二是原負責人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部門采取強制措施。
云南證監局表示,上述問題反映出平安證券云南分公司內部控制存在問題,違反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以上事實有公安部門立案告知書、相關協議、平安證券相關報告等證據證明。基于此,云南證監局決定責令平安證券云南分公司對上述問題限期改正,并在收到本決定書后15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同時暫停新開證券賬戶6個月。云南證監局還將在日常監管中持續關注該公司的整改情況。
此外,云南證監局還表示,施趙東在擔任平安證券云南分公司負責人期間,通過私自銷售非平安證券自主發行或代銷的理財產品謀取不正當利益,偽造公司印章并涉嫌合同詐騙,目前已被司法部門采取強制措施。基于此,云南證監局決定認定施趙東為不適當人選,且在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決定書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等職務或實際履行上述職責。中新經緯在中證協官網查詢施趙東履歷信息,顯示為無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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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