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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深圳市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推動企業多層次市場上市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到境外上市,支持優質紅籌企業回歸A股上市,支持上市公司拆分子公司在境內外上市。支持國有企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不同類型的優質國有企業在境內相應板塊上市。吸引外地優質企業到深交所上市,引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更多投資深圳。發揮深交所科交中心作用,提供從IP(知識產權)到IPO(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鏈條綜合服務,促進資本市場與技術市場高效聯通。加強與全球主要證券市場的合作,推進上市公司出海融資發行全球存托憑證(GDR),吸引境外優質上市公司來深交所發行中國存托憑證(CDR)。對擬在境內上市并完成股份制改造及上市輔導的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對在境外上市的給予最高80萬元獎勵;對首次在新三板掛牌的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進入創新層的再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