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有網友發視頻吐槽家人在為85歲的奶奶辦理戶籍證明資料時陷入了證明“你媽是你媽”的困境。
派出所:無法查到二人系母女關系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據舒先生介紹,已在廣州落戶的妹妹把母親接過去同住,為方便以后生活,特別是方便異地醫療費用結算,申請為老人辦理當地居住證。
按廣州現行政策,需要提供一份母親戶籍所在地出具的摘錄證明,證明舒先生母親與妹妹的母女關系,本以為很簡單的事情,沒想到難住了在長春的一家人。
舒先生講述,早在1995年左右,妹妹的戶口已跟家里人分開,戶口本經歷了多次更替和分戶,手里也沒有“老戶口本”可以證明母親和妹妹的母女關系。
2月初,他到轄區內西三條街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工作人員告知“電腦”軌跡里中查不到母親與妹妹的母女關系信息,無法辦理。
隨后,舒先生又到寬城區政務服務中心咨詢,工作人員同樣答復無法出具證明,并解釋是歷史原因。
西三條街派出所開具了一份紙質說明,說明內容中稱,“由于年代久遠及歷史原因,我們無法查到二人系母女關系的紙質線索”。
85歲老母親奮筆疾書
證明自己是女兒的媽媽
在舒先生看來,妹妹的戶口早已與母親的戶口分離,現有的戶口本無法直接證明親屬關系,相關部門在戶籍系統中查不到,應該想辦法解決問題,而不能只說“歷史原因”。
令舒先生和家人更心疼的是,85歲的老人知道這一情況后,不斷寫“她是女兒媽媽”的證明材料,想寄回老家解決問題。
律師:可通過實地走訪證明
根據相關規定,居民戶籍信息是由公安機關管理,縣級以上政府組織開展登記、核查等工作,保證其真實、準確、完整。
出現戶籍信息丟失的問題,公安機關和當地政府部門都負有一定的責任。
譚敏濤律師表示,公安機關因為工作不規范導致公民的戶籍信息丟失,戶籍信息中查不到公民的登記信息,此時,可由公民住所地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進行實地走訪調查,通過詢問相關證人的方式,來證實公民的真實身份以及親屬關系。
“證明你媽是你媽”事件仍偶有發生
據河南電視臺報道,無償獻血九年的張女士,在依照國家相關政策為其患病母親申請減免用血費用時,被血站要求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母女關系證明文件。
這件本不復雜的事情,因此變得棘手起來。張女士的戶口早已與父母的戶口分離,現有的戶口本無法直接證明親屬關系。她雖可以前往最初戶籍所在地查找歷史文件,但是卻被告知檔案已遺失。
上述事件雖是個案,但也反映出了一些共性問題,比如不合理證明依然存在,公民紙質檔案未得到妥善保存且未實現電子化。
若張女士在未來仍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依照國家六部委此次公布的《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第一批)》,除了出具個人可提供的證明文件外,無論是通過不同部門間的信息共享還是由派出所查閱歷史戶籍檔案來展開事實核查,不僅可能涉及居民身份信息的存儲及電子化問題,而且需要搭建多部門信息共享資源庫。
“減證便民”仍需大力推進
2020年4月27日,國家民政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健委等六部委,聯合發布了《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第一批)》。
包括親屬關系證明、居民身份信息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等在內的20項證明文件,將不再由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而將變更為由居民個人據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居民辦事事項涉事部門與有關部門進行信息共享等方式來核對事實。
政策的頒布是一個良好的開端,但在執行過程中,需具體完善的內容還有很多。除了進一步清除不必要證明、明確證明開具的權責劃分之外,信息存儲的電子化及跨部門信息共享渠道的設立,將成為推動“減證便民”過程中的重要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