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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31日電 據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網站消息,北京市醫療保障局近日發布關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醫用材料報銷標準的通知。通知指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的醫用材料時,單項費用1000元以下的,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全文如下:
京醫保發〔2022〕32號
各區醫療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定點醫藥機構:
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用材料報銷標準,提高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的醫用材料時,單項費用1000元以下的,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單項費用1000元(含)以上的,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比例為80%。
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使用集采中選產品時,按照集采中選產品醫保報銷政策執行。
三、本市公費醫療人員參照本通知執行。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