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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黑龍江銀保監局公示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華夏銀行哈爾濱分行因個人按揭貸款未核實借款人首付款資金來源、銀信通道業務資金回流借款人等案由領罰60萬元。
同時,劉剛、駱莎、張宇三人對該行個人按揭貸款未核實借款人首付款資金來源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丁寧、宋維熙兩人對該行銀信通道業務資金回流借款人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
公開信息披露,華夏銀行哈爾濱分行成立于2016年。原黑龍江銀監局于2016年9月發布批復,同意該分行開業,并核發金融許可證。同時,核準劉旭泉該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核準李中明副行長的任職資格。
天眼查顯示,華夏銀行哈爾濱分行曾于2019年12月發生負責人變更,由劉旭泉變為目前的克甲慶。
藍鯨財經發現,華夏銀行近期頻領罰單。
8月9日,華夏銀行大連分行因內控制度執行不嚴格、信貸管理不盡職,發生業內案件且形成信貸業務資金損失、遲報案件風險信息等多項違法事實,被大連銀保監局責令改正,并處合計60萬元罰款。
8月5日,該行武漢分行因個人經營貸被挪用于歸還商用房貸款、流動資金貸款用于固定資產項目建設、信貸資金回流借款人及關聯企業本行賬戶后被挪用等八項案由,被湖北銀保監局予以罰款270萬元,多名責任人被予以警告。
同日,該行鄭州分行因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于房地產領域,被河南銀保監局罰款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