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消費者稱,在淘寶平臺名為“三橘媽媽”的商家店鋪購買到名稱為“迪輔樂動物雙歧桿菌Bb-12滴液飲品”、“迪輔樂安必寶戊糖片球菌滴液飲品”等益生菌產品疑似為仿冒商品。上述商品名稱、信息頁面、包裝,與正品“迪輔樂”產品高度相似,可謂是像素級復制,且外觀顯著位置均標識有“迪輔樂”“dipro”的商標。
(資料圖片)
據此,記者向持有“迪輔樂”品牌商標的迪輔樂生物(上海)有限公司(下稱“迪輔樂生物”)求證得知,上述產品商家并未取得“迪輔樂”品牌的經營授權。迪輔樂生物相關負責人還向記者表示,已經向相關涉嫌仿冒的企業發起侵權訴訟。
據悉,“三橘媽媽”淘寶商家背后的運營公司為重慶羋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羋寶”),銷售涉嫌仿冒商標產品的經銷商分別為重慶佰立禾貿易有限公司、迪輔諾貿易(重慶)有限公司,同時重慶羋寶不僅在淘寶平臺進行銷售,在拼多多、海拍客APP等平臺也開設了銷售涉嫌仿冒商標產品的店鋪。據悉,目前迪輔樂生物(上海)有限公司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重慶羋寶、重慶立禾貿、迪輔諾貿易等公司侵犯自身商標權,索賠500萬元。
迪輔樂天貓旗艦店產品截圖
涉嫌仿冒商家“三橘媽媽”店鋪產品圖
關于商標侵權的危害,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李曉秋曾在接受中新網采訪時表示:“仿冒商標不僅會侵害商標權利人的企業信譽和消費者合法權益,還會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既然重慶羋寶并未取得合法授權,那么為什么敢公開售賣帶有“迪輔樂”商標的益生菌產品呢?
據了解, 2015年進入中國市場的迪輔樂生物是國內最早推廣益生菌滴劑的品牌之一。迪輔樂生物(上海)有限公司自早在2019年2月1日,迪輔樂生物(上海)有限公司就已獲得許可,迪獲得了德貝康愛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的許可,開始使用第32731382號第5類“迪輔樂”商標進行市場推廣,以“迪輔樂”為品牌名,構建了國內益生菌滴劑產品的市場基礎;又于2021年12月23日,迪輔樂生物獲核準自德貝康愛公司受讓該商標,核定注冊的商品項包括“維生素制劑;魚肝油;營養補充劑;嬰兒奶粉;嬰兒食品;醫用營養品;消毒紙巾;非人用、非動物用除臭劑;補藥;膳食纖維”。因此,迪輔樂生物方面認為,迪輔樂生物(上海)有限公司是“迪輔樂”等商標的合法持有者。
迪輔樂生物(上海)有限公司注冊“迪輔樂”商標核定使用商品類目(中國商標網)
但是,與迪輔樂生物不存在任何授權或合作關系的重慶羋寶也曾申請注冊“迪輔樂”商標。
此前,重慶羋寶法人丁紹成申請注冊了多件與“迪輔樂”“dipro”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如第 38196577號第 32 類“dipro”商標、第 38140977 號第 32 類“迪輔樂”商標,但其核定使用商品僅為:啤酒; 乳清飲料; 果汁; 水(飲料); 無酒精飲料; 等滲飲料; 富含蛋白質的運動飲料; 軟飲料; 果昔; 植物飲料。
???????重慶羋寶注冊“迪輔樂”商標核定使用商品類目(中國商標網)
根據商標所屬類目,重慶羋寶所銷售的益生菌產品并不在其核定使用類目。迪輔樂生物方面認為,這樣的行為屬于混淆類別概念,把飲料大類的產品當作益生菌來賣。與此同時,在中國商標網上查詢得知,重慶羋寶所申請的第32類迪輔樂商標,涉嫌惡意注冊商標,實際并未注冊生效,涉嫌惡意注冊商標。
迪輔樂生物方面表示,重慶羋寶不光試圖注冊了“迪輔樂”系列商標,也注冊了還申請注冊與“迪輔樂”極為相似的“迪輔諾”商標。據了解,今年7月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了《第53440038號“迪輔諾”商標不予注冊的決定》,裁決書顯示,重慶羋寶申請注冊了與迪輔樂公司引證在先注冊的第18719327號“DIPRO”商標字母組成相同的第38196577號“DIPRO”商標,上述情形難謂巧合。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重慶羋寶申請注冊侵權商標主觀惡意明顯,具有明顯的抄襲、摹仿他人商標的故意,該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不僅會導致相關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認,更有損于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決定第53440038號“迪輔諾”商標不予注冊。
???????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重慶羋寶“迪輔諾”商標不予注冊的裁決書
截至發稿前,記者試圖聯絡“三橘媽媽”企業方,發現店鋪已在淘寶下架,企業登記在案的電話也始終無人接聽。
迪輔樂生物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迪輔樂益生菌遇到的第一個商標侵權個案,但企業不會把‘打假’作為個案來處理,我們一定會拿起法律的武器積極應對。“這位負責人透露,目前,還有企業在持續售賣迪輔樂公司益生菌的仿冒商品,不僅給公司商譽、市場造成了很大損失,更重要的危害是仿冒行為嚴重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旦仿冒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那么對于消費者來說,都將面臨未知的生命風險,我們不可能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圖片來源:迪輔樂生物提供
相關法律人士表示,企業使用較高知名度的字號注冊企業名稱,并將企業名稱使用在商品上的行為,已經涉嫌侵犯該商標注冊企業的合法權益,構成了不正當競爭。同時,銷售的產品存在雷同、仿冒等情況,更加構成對注冊商標企業的侵權行為,應當承擔侵犯商標權的法律責任。
“當前,市場上大量仿冒、假冒的產品仍然屢禁不止,屢打不絕,嚴重危害了消費者和相關企業品牌的合法權益。在此,呼吁廣大消費者學會甄別,提高警惕,在購買產品時認清產品商標及生產商,堅決不購買使用沒有安全保障的仿冒產品。同時,希望相關監管部門保持對售假造假行為的嚴打高壓態勢,嚴防杜絕假冒產品流向市場,全力保障消費者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迪輔樂生物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