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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消息,同輝信息(430090)發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北京監管局:《關于對同輝佳視(北京)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及戴福昊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于2023年2月16日生效。涉嫌違法違規事項類別為實際控制人、董事長資金占用。
具體情況如下:
2022 年度,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戴福昊通過向兩名自然人轉賬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累計占用發生額 7,349.39 萬元。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決定對公司和實際控制人戴福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應積極整改,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建設,組織對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合規意識培訓及警示教育,杜絕類似事項再次發生。同時,戴福昊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應加強對資本市場規則的學習,提高規范運作意識,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積極采取措施維護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