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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沅
曾因家中失竊而案發的安徽銀監局原副局長胡沅(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塵埃落定。
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胡沅犯受賄罪一案,于2016年9月30日作出刑事判決。胡沅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宣判后,胡沅不服,提出上訴。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中認為,胡沅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自己或通過親屬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30萬余元,美元2000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巨大,應依法懲處。原審量刑罰并無不當,辯護人關于原判量刑畸重的辯護意見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澎湃新聞梳理裁判文書發現,檢察機關指控胡沅犯受賄罪共有8起受賄事實,其中兩起數額較大。一起涉案金額近23萬元,另一起則為100萬元。
1.銀監局采購辦公家具時為競標公司提供幫助,收受人民幣4萬元、美元2000元
2009年,安徽銀監局準備采購一批辦公家具,胡沅當時分管財務和采購,是采購委員會負責人。安徽國林圣奧辦公系統有限公司(下稱“國林圣奧公司”)董事長柳某在找過胡沅,讓他關照。后通過省招投標中心招標,國林圣奧公司中標。此次采購金額為200多萬元。
2010年初,國林圣奧公司董事長柳某為感謝胡沅在采購辦公家具過程中提供的幫助,送給胡沅人民幣4萬元、美元2000元。柳某在證言中表示,送錢是因為胡沅是安徽銀監局分管局領導,感謝胡沅在這筆業務中給他公司提供的便利和關照,比如及時回籠貨款,另外他也想讓胡沅幫公司做做宣傳。
2.利用職務便利以低于市場價近23萬元購房
2012年6月,安徽銀監局組織職工在安徽藍盛置地發展有限公司(下稱“藍盛公司”)開發的濱湖假日花園小區團購高層住宅,胡沅為團購活動負責人。在此期間,胡沅看中該小區一套面積為327.94平方米的花園洋房,遂打電話給藍盛公司董事長仰某要求優惠。胡沅最終以每平方米低于市場價700元(總房價低于市場價229558元)的價格購得該房屋。
藍盛公司董事長仰某在證言中指出,之所以同意以低價將花園洋房賣給胡沅,是因為胡沅當時是安徽銀監局副局長,又是團購活動的負責人,企業的生存發展離不開社會方方面面的幫助和支持,也需要胡沅的支持和幫助。
藍鼎公司總裁金某則表示,藍鼎公司在工商銀行、徽商銀行和中國銀行都有融資。
3.為他人融資打招呼,與妻子共同收受100萬元
2012年3月,胡沅之妻、建行安徽省分行機構業務部副總經理張瑞紅與中間人唐玲共同參與了滁州市同創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同創公司)向杭州銀行合肥分行融資的項目。融資過程中,胡沅應張瑞紅要求向杭州銀行合肥分行行長王某打招呼,后同創公司從杭州銀行合肥分行成功融資1億元。唐玲從中獲取中介費用300萬元。2012年6月,張瑞紅收受唐玲100萬元,后告知了胡沅。
這一項目經杭州銀行合肥分行審貸會通過后,上報到杭州銀行總行貸審會。由于該項目并非合肥本地項目不便于管理,因而被否決。
后經胡沅打招呼,杭州銀行合肥分行向銀監局打報告稱準備設立滁州分行。如此一來,滁州就不算異地。胡沅所在的安徽省銀監局與杭州銀行合肥分行是監管與被監管的關系,杭州銀行合肥分行受安徽銀監局的監管。杭州銀行合肥分行行長王某在證言中指出,因為銀監局是監管他們銀行的,監管包括業務檢查、機構和人員準入等,他得罪不起。
杭州銀行行長宋劍斌在證言中稱,后合肥分行提出復議,當時在復議評審會上合肥分行提出該項目效益不錯,還有考慮到準備為在滁州開設杭州銀行分行打基礎,考慮到上述兩點,這個信托項目在第二次評審會上通過了。
4.為他人報考銀行工作打招呼,收受1萬元
2012年上半年,胡沅應安徽銀監局國有銀行監管一處楊某甲所托,向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合肥辦事處主任陳某打招呼,為楊某侄子報考安徽肥東農村商業銀行提供幫助,并收受楊某人民幣1萬元。
5.收受平安銀行北京分行3000元購物卡,承諾推廣“行E通”業務
2013年5月,平安銀行北京分行行長助理張某和深圳發展銀行戴某為了平安銀行開展“行E通”業務,前往安徽銀監局拜訪胡沅,想請胡沅跟安徽省聯社和合肥科技農村商業銀行打個招呼,方便跟這兩家銀行開展業務。胡沅收受了3000元沃爾瑪購物卡,并承諾幫助推廣“行E通”業務。
6.為南潯銀行在安徽設立村鎮銀行提供幫助,收受1萬元購物卡
2013年春節前,浙江南潯農村商業銀行(下簡稱南潯銀行)董事長郭某為感謝胡沅對于該銀行在安徽省設立村鎮銀行過程中提供的幫助,并希望繼續獲得關照,送給胡沅價值人民幣1萬元的購物卡。
胡沅在庭審中供述稱,南潯銀行給他送購物卡,一是以前南潯銀行在安徽亳州設立三家村鎮銀行,安徽銀監局的工作他們比較滿意,送卡給他是表示感謝;二是想在準入、上報材料等方面讓他催辦幫忙;三是村鎮銀行在安徽屬于安徽銀監局的監管范圍,可能還需要他幫忙。
7.收受新安金融公司董事長所送1萬元購物卡
2014年春節前,新安金融公司董事長程某請胡沅夫婦吃飯。程某在飯后給了張瑞紅一些購物卡,張瑞紅后告知胡沅合計有1萬元的購物卡。
據胡沅供述,2008年,他認識了到新安金融公司擔任總裁的程某,2013年10月程某女兒結婚,他包了1000元紅包給程某。2014年春節前,程某甲到他辦公室拜年給了他2000元百大購物卡。他認為程某過年前給他的2000元購物卡是人情往來,1萬元購物卡是看他是銀監局領導,程某公司在銀行有業務,想和他建立關系以后有事能找他幫忙。
8.收受桐城農商行董事長所送5000元,
2014年春節前,安徽桐城農村商業銀行董事長蘇某為感謝胡沅對銀行發展提供的幫助,送給胡沅人民幣5000元。
蘇某在證言中稱,送煙和錢主要是和胡沅搞好關系,融洽本單位和監管部門的關系,希望該辦的事情能辦快一些。胡沅作為銀監局領導也確實比較支持他的工作,遇到事情不卡。
胡沅則表示,蘇某送錢給他,是因為蘇是桐城農商行的董事長,他經常表揚桐城農商行,對蘇的個人進步也表示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