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中國銀行寧波市分行因涉多項違規被予以警告并處罰款97.5萬元。
文件中載明,中國銀行寧波市分行存在以下違法行為:1.未經同意查詢企業信貸信息;2.未準確報送個人信用信息;3.超過期限或未向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4.對違反規定的票據進行承兌、貼現、付款或保證;5.不按規定設置“待結算財政款項”科目核算其經收稅款;6.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7.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交易記錄;8.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
12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依法對中國銀行寧波市分行作出警告并罰款97.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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