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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衡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的通知》(下稱《通知》),在全市商品房銷售場所實行“五統一”標準化規范化管理的基礎上,對全市商品房銷售提出了更高要求,切實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通知》對中介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的監管、商品房銷售現場信息公示內容、多渠道公示商品房銷售信息、商品房現場銷售信息公示監管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中介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監管方面,由中介經紀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的項目需到市住建局進行登記報備。中介經紀機構需攜帶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開發企業的資質證書、中介經紀機構的營業執照、中介經紀機構的備案證書、中介機構的信用等級證書、雙方簽訂的商品房代理銷售委托書、雙方簽訂的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原件和蓋章的復印件到市住建局稽查科和市場管理科分別進行登記報備。各縣市、冀州區住建局參照執行。
商品房銷售現場信息公示內容方面,由中介經紀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的,需在商品房銷售現場增加《房地產經紀機構證照公示》牌;增加非經營性公共設施公示牌,此公示牌要按照項目規劃圖將小區內的全部非經營性設施進行清晰標注,避免因垃圾站、公共廁所等因素產生售后糾紛;增加商品房可能受到噪聲影響的情況以及采取或擬采取的防治措施;增加被動式超低能耗商品房項目基本信息,主動公示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和普通建筑的區別、實體剖面圖、工程技術指標、主要構件性能參數、預期節能效果及安全使用禁止事項等內容。
多渠道公示商品房銷售信息方面,全市住建系統繼續做好“五證齊全”商品房信息公示專欄維護,及時、準確對外發布所有在售“五證齊全”項目的相關信息,方便群眾查詢。同時,在部門網站顯著位置上設置警示專欄,對商品房銷售中的各種違規行為進行風險提示,宣講揭示其表現形式、危害后果,提高群眾防范意識和辨識能力,主動防范潛在風險。
商品房現場銷售信息公示監管方面,加強對轄區內商品房現場銷售信息公示的監管和指導,規范信息公示內容、標準與方式。市住建局組成聯合檢查組,集中開展拉網式檢查,確保銷售現場信息公示和告知內容符合規定;對黑中介、潛規則零容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視情節輕重采取書面警示、約談企業負責人、公開曝光、暫停網簽備案、計入信用檔案和行政處罰等措施,責令限期整改。努力形成全民參與、輿論監督的工作局面,對違規行為發現一起,頂格處理一起,徹底凈化衡水房地產市場。(原標題:嚴厲打擊“黑中介”確保房產交易信息公開透明規范 衡水市住建局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市場監管)
通訊員: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