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歌舞娛樂場所頻頻出現使用含有違法違規內容的卡拉OK音樂,導致市場亂象頻發。8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網發布通知稱,《歌舞娛樂場所卡拉OK音樂內容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并將建立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制度。
據《暫行規定》顯示,歌舞娛樂場所播放的卡拉OK音樂不得含有《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中的九項禁止內容,如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統一、主權或者領土完整的;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的。
與此同時,文化和旅游部對《暫行規定》作出政策解讀,并著重說明,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由兩個途徑產生,一方面為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發現違規曲目后上報文化和旅游部,另一方面則是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自審過程中發現涉嫌違規曲目并通過全國性行業協會上報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負責對違規曲目認定并列入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
新元文智創始人劉德良認為,線上線下的不良內容一直是治理關鍵點,經過去年一系列整頓已成效顯著,此次對歌舞娛樂場所的治理也是其中一環,輸出內容應符合正確價值觀。整頓歌舞娛樂場所內容輸出大體涉及兩個環節,即內容出版、制作、發行,以及在娛樂場所的播放,“第一個環節側重于審核流程,嚴管出口。第二個環節的不良內容形成在于行業的歷史因素,對不良內容進行有效清除”。
記者注意到,近年來,歌舞娛樂場所使用含有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的卡拉OK音樂不時出現,對此,相關政府部門多次開展專項行動進行調查整治。
文化和旅游部方面表示,歌舞娛樂場所歌曲點播系統含有違禁歌曲的現象屢禁不止。究其原因,首先是歌舞娛樂場所歌曲點播系統基礎曲庫達10萬首以上,歌舞娛樂場所經營者難以識別違規曲目;其次,全國有近5萬家歌舞娛樂場所,執法監管難度較大。而歌舞娛樂場所卡拉OK音樂的源頭是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此次《暫行規定》明確由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對卡拉OK音樂內容進行自審,可以從源頭對歌舞娛樂場所內容進行有效管控。
隨著此次《暫行規定》的實施,業內也紛紛對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的建立以及落地進行探討,以推動歌舞娛樂場所使用卡拉OK音樂的亂象進一步被遏制。
中央財經大學文化經濟研究院院長魏鵬舉表示,音樂出版領域一向監管嚴格,可能偶有發生缺乏規范的情形,存在隱晦暗示的歌詞、畫面、敘述方式等,這些或許是下一步治理的方向。全國卡拉OK音樂治理下一步雖設置了違規曲目清單,但內容管理偏向于底線管控,清單設置則傾向于事后監管,對可能違規的曲目進行辨別判斷,是舉報制倒推,更多鼓勵行業自律,產生引領作用,操作屬性上仍需要進一步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卡拉OK內容存在含有禁止內容的亂象外,歌舞娛樂場所在使用音樂作品時還會出現未經授權便私自使用的侵權行為等,有待各方共同發力進行管控。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7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剛剛就音集協與天合集團及其子公司著作權許可合同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天合集團及其子公司向音集協支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利息及損失等共計9976萬元,同時駁回天合集團的全部反訴請求。
在業內人士看來,目前包括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以及相關公司均較過去更為關注卡拉OK音樂市場的良性發展,隨著相關政策的印發以及法律法規的制定,有望通過多方面規范市場發展,實現行業的持續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