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質量問題如何向法院維權
1.原告擬定起訴狀,寫明具體房屋質量的問題,然后提交起訴狀;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資料圖】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8.判決宣告。
二、業主因房屋質量問題是否可拒付物業費
業主因房屋質量問題是可拒付物業費的。
依法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收房后需要按照合同履行的法定義務,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費,不得隨意以房屋質量問題為由拒交物業費。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房產質量糾紛訴訟時效
找法網提醒您,房產糾紛起訴時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