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國有企業積極推進并購重組、上市融資,其中,中央企業聯合重組取得了重大進展,2003年國資委成立時中央企業數量為196家,目前已減少到98家。通過一系列調整、重組,中央企業的規模和實力有了明顯提升,2003年進入《財富》世界500強的中央企業有6家,2017年已達48家。隨著文化體制改革不斷深化,資本運作也為文化企業所逐步運用,進入發展文化產業的政策視野。《文化產業振興規劃》指出,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面向資本市場融資,培育一批文化領域的戰略投資者,實現低成本擴張,進一步做大做強。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鼓勵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源相結合,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推進文化企業資本運作已成為加快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方略,納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
國有文化企業是我國文化產業的脊梁,在我國文化發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引領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戰略力量。在全面深化國有文化企業改革的背景下,推進國有文化企業資本運作具有重要意義。資本運作是國有文化企業加快發展的需要,文化體制改革以來,國有文化企業實現了較快發展,規模和實力不斷增強,涌現了一批具有較強實力和競爭力的骨干企業,但總體看來,國有文化企業的發展水平仍然不高,不僅影響了文化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也制約了其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作用的發揮,迫切需要對現有的生產條件和生產要素進行重新組合,以提高文化資源的利用效率,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推進國有文化企業資本運作是實現國有文化資產保值增值的需要,通過國有文化資產的證券化,將國有文化資產轉換為在金融證券市場上可以自由買賣的證券,使其既能夠自由流動(價值發現),又能夠融資變現(價值實現),同時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不斷衍生裂變(價值增值),這對于優化國有文化企業產品結構、技術結構和組織結構,提高國有文化資產運轉效率,實現國有文化資產的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義。國有文化企業是資產歸全民所有的經濟組織,承擔特殊的社會責任和使命任務,是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中堅力量,在全媒體浪潮中,有效運用市場經濟的資源整合手段,推動企業盡快做強做優做大,對創新文化傳播途徑和方式、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自1994年上海東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邁出國有文化企業走向資本市場的第一步以來,國有文化企業 形式不斷豐富、范圍不斷拓展,取得了積極成效。截至2016年底,我國A股市場共有國有控股文化上市公司40家,總股本合計517億股,總市值合計約8000億元,國有控股文化上市公司已成為我國文化市場上的重要力量。但與經濟領域國有企業及國外文化企業相比,國有文化企業仍然是資本市場上的“新生代”,與資本市場的融合程度總體仍然不深,不同行業企業的資本化、證券化水平存在較大差異,風險防范和規范運作也還需要進一步加強。近年來,以數字技術、網絡技術和移動通信技術支撐的新興文化業態快速發展,技術和資本在文化發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文化產業生態發生深刻變遷,國有文化企業面臨更復雜的經營環境、更激烈的市場競爭。作為具有雙重屬性、主要脫胎于傳統文化事業單位的特殊市場主體,國有文化企業從其誕生伊始便置身于特殊的制度環境中,具有特殊的成長路徑,面臨特殊的管制政策。國有文化企業既有我國國有企業及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共性問題,也有因其特殊地位和制度背景而產生的個性問題。如何立足于文化產業實際,依托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挖掘國有文化企業發展潛力,提高國有文化資本運營效能,是一個富有理論和現實意義的重要課題。